申请者在参加复试前,需携带以下材料以便资格审查:
①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身份证复印件页内签名及填写以下字样: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中行收费企业账户);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
⑤本科历年总评成绩排名证明一份(由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⑥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凡是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