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各一级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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