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cn/zsw/),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2018年12月13日前将以下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自备信封统一装入)。截止12月13日仍未收到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
所需提交材料共计11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学校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篇。
(6)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7)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10)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11)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12)报考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须提交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产品研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十友堂106室黄老师收邮编510275(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申请-考核制”)
注:①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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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