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合格的申请者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体检;外校申请者可选择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或当地医院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2、3)。
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迟须于10月18日前提交我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要求根据《中山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传播与设计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蔡老师
邮箱:cshansh@mail.***.cn
本复试办法终解释权属于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
附件
1.中山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2.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在中大附属医院或校医体检专用)
3.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外校考生在校外体检专用)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
2018年9月25日
附件
附1.中山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doc
附2.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检表(在中大附属医院或校医院体检专用).doc
附3.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外校考生在校外体检专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