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位免试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免试生评分。在评分前一般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免试生的考核评价意见。复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免试生的终复试分数。
2.复试成绩以及排序将于10月11日在学院官网公布。待录取通知将于10月12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以及通过电话通知到考生。考生须在10月13日中午12:00前通过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录取,不回应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机会。我院将于10月14日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