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2.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为2019年3月16日上午;专业综合理论测试为2019年3月16日下午;专业技能测试为2019年3月9日-10日。
3.考试组织: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综合理论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点院校牵头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