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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总则

2019年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4 12:57:00 解决时间:2019-02-11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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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2类。“五年一贯”“三?二分段”转段考试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重庆唯一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艺术学院,拥有中职、高职两个办学层次。学院以重庆艺术学校为办学基础,曾培育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铁梅及蒋勤勤、殷桃、吕一、朱晓渔等知名影视明星。学院坚持“立足重庆、传承文化、服务基层”办学定位,秉承“厚德博艺”办学理念,以“四能四会”(能说会道、能唱会跳、能编会导、能拍会照)为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推进以“友善”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具有舞台表演力、艺术原创力、文化实践力的高素质技能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院立足当前、展望未来,着力建成“生态、、融合、智慧”、具有浓厚文化艺术内涵的特色校园文化,积极探索多学制多层次教育模式,以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剧目创作、社会合作等为着力点,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将学院建成集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立足重庆、辐射西部、面向全国”,努力打造西部文化艺术人才培养高地,为重庆乃至西部地区的文化艺术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第九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2-11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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