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展示研究生才能,学校将为研究生倾力创造优良的学校、生活、就业等条件和机会。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奖助政策外,还享受学校提供的优惠奖助政策,主要包括:
1.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0000元;
2.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标准:
等级奖励比例金额一等10%12000元二等20%8000元三等50%4000元
4.校长奖学金
(1)奖励对象:道德品质优秀、专业功底扎实、创新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每年评两名;
5.新生奖学金
(1)奖励对象:被我校录取、按时报到并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标准
学位 类型 金额学术型专业型在校期间无工资收入在校期间有工资收入一志愿录取25000元21000元11000元调剂录取12000元9000元4500元
注:学术型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被我校专业型研究生调剂录取,视同为专业型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
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在本校学习期间,凡因转学、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原因中途离校,必须全额退返新生奖学金;休学者,经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以保留获奖资格,但以一年为限,期满未按时复学者不再享受新生奖学金。
6.科研成果奖励
(1)奖励对象: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标准:同期有效的《重庆三峡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所核定各类科研成果奖励标准的20%;
7.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1)奖励对象:毕业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标准:校级3000元,市级6000元;
8.考博奖
(1)奖励对象:毕业当年考取博士并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标准:5000元/生;
9.“三助”岗位津贴
(1)资助对象:参与“三助”工作并考核合格的研究生;
(2)资助标准:300元/生/月,助管和助教岗位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助研岗位津贴每学期按6个月发放;
10.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1)资助对象:参与立项科研创新项目的非带薪全日制研究生;
(2)资助标准:校级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立项后预拨6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剩余的40%;市级项目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11.高水平学科竞赛资助
(1)资助对象:全日制研究生;
(2)资助标准及具体办法见《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资助暂行办法》。
12.临时困难补助
(1)资助对象:家庭及其本人发生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的全日制研究生;
(2)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1000-2000元;
1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
(2)资助标准:根据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执行;
2019年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第一批)奖助政策和学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