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23-58106645,公众邮箱cqsxxyjcc@***。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和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
第六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
第九条学校简介:重庆三峡学院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是重庆市属公办本科高校(教育部代码10643)。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历经60多年发展,学校成为重庆市首所倡导“绿色教育理念”、力推“绿色教育产教融合”的本科高校。现已形成以文、工为主,其他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000余人(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
第十条办学成果
★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
★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
★教育部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成员单位
★院士专家工作站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
★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示范中心
★重庆市创业示范基地
答案来源于:2019年重庆三峡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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