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贫困毕业生中属零就业家庭的,由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就业局)负责初审[注: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地址: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楼5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局)负责终审;
高中贫困毕业生中属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的,由各区县扶贫部门负责初审[注:万州区扶贫办地址:万州区五桥上海大道2号(原五桥管委会4楼)],市扶贫办负责终审;
高中贫困毕业生中属城乡低保家庭的,由各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初审[注:万州区民政局地址: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楼2楼],市民政局负责终审。
区招办于2018年12月27日前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务平台生成下载《重庆市普通高校招收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资格申报表》(套打有考生相片)下发报名点学校。学校打印后交考生填写,考生将《申报表》随同相关证明材料,于1月15日前交到户籍所在区县相关资格审查部门审核。区(县)相关部门在符合条件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全部《申报表》交市级相关部门复核。市级相关部门于2019年3月9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表交市教育考试院采集特征信息。
2019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高中贫困毕业生专项:考生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高中贫困毕业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