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区县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全面领导本地高考工作,处置本地普通高考突发事件。各区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招委会主任)是高考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必须按程序逐级上报。
强化安全保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市教育考试院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对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试题泄露和考卷丢失、被盗等恶性事件。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对失泄密、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预警和防范,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的能力。考试中一旦发生突发和失泄密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快速、妥善处置。
开展综合治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健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治理考试环境。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
提升保障能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要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加强标准化考点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考点各项硬件设施设备配置,确保标准化考点各类设备正常运行。要进一步推进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和完善考务综合业务系统、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加强考试实时监控和管理,切实提高考试安全保障能力。
严肃考风考纪。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各高校要加强法治、诚信及警示教育,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考试作弊处理条款,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要建立健全考纪考风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违规舞弊线索、接获舞弊举报或发生考试违规舞弊事件,依法查处、及时处置并把违规舞弊范围控制在小范围,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体舞弊、代考替考现象。
确保信息安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高校要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要求,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漏洞,确保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考生信息安全,提高防篡改、防窃取、防瘫痪、防病毒、防攻击能力。要严格考生信息管理,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保管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和篡改。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考生信息外,只能将考生报名信息、成绩、名次及录取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和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提供或公布。严禁高中阶段学校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严禁对学校高考情况进行排名,违规公布、提供考生高考成绩、名次等信息。
答案来源于:2019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9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力确保高考安全有序实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