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考试办法:考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精神实施。
第十二条 填报办法: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特别提醒:为提高被我院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院志愿填报在前面。
第十三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时间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4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院遵循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2.进档原则:填报有我院志愿并达到相应类别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将全部投档至我院。
3.排序原则:由市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考生成绩,分批次、分类别、分专业进行自动排序。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分专业、分文理科按总成绩排序;高职专科分专业、分文理科按总成绩排序;艺术按专业成绩排序;对口高职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
4.录取原则:由市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的小志愿号在该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5.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院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市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十六条 录取查询:考生于2019年4月中旬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查询录取信息,我院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www.***/)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低分数线。
第十七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继续参加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升入本科院校时,只能升入对应本科专业),于2019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录取的学生完成经转段考核升入对口本科院校并完成本科学习任务后,由对口本科院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第十九条 助学保障: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院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廖老师
监督电话:023-49850331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49810782、023-49838425(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dept.***
电子邮件:zhaojb49838425@***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
邮政编码:462160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精神实施。
2019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与志愿填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