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高职院校、市教育考试院要站在讲政治的角度,高度重视、齐心协力、精心谋划、系统推进,细化各项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任务到校到人,抓紧抓细抓实,坚决落实好扩招任务。市教委将对各区县扩招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事中督查,并将各地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高职院校、市教育考试院要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形式,全面准确解读高职扩招政策内容,切实做好信息发布等工作,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确保扩招工作平稳实施。
(三)各高职院校要加强试题命制、印刷、分发、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和考试管理工作。市教育考试院要加强对各高职院校的指导。各高校所有考试环节不得要求考生参加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的测评活动,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
(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高职院校,要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不能降低规范管理要求,确保公平公正。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
(五)报名、志愿填报、录取等具体安排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我市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要求执行。
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高职院校要在补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工作阶段,及时向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报送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
冉晓钧 市教委招生考试管理处 60393045
杨 智 市教育考试院高考处 67857597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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