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文件精神及本校实际情况,为逐步建立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机制,确保我校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19年重庆市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校名称: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院校国标码:13589。
第五条主管单位: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第六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民办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地点及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合川校区(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铜梁校区(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4号)两个校区,占地831.6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8.8万平方米,是重庆市政府命名的“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目前设有跨境商务学院、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管理学院、表演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体育系等9个二级院系,以及现代教育与培训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政治课教学部等,开设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4个,在校生175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较强,教师89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3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达71%。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高标准综合配套的服务设施,能充分满足各专业现代化教学需要。
第九条我校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报考范围及对象为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并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经重庆市教委正式审批录取,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条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