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考试手续办理
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后,由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表,交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测试
凡参加单考单招的考生(双科目均免试的考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综合试卷,笔试考试,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在5月18日上午,时长120分钟,考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测试
凡参加单考单招的考生(双科目均免试的考生除外),均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参加学院分专业类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报考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和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各专业按人才培养方案需求按面试与实操两种形式选择测试方式,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在5月18日下午,测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
第十三条 考生于2019年5月27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四条 其他
录取过程中,我院承认二志愿考生在一志愿学校参考的终成绩。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
3.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专业录取办法: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自由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服从调配的其他专业志愿自由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第十六条 免试录取
(一)双科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向报考院校申请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试两科均免试。学院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可两科均免试录取。
(二)单科免试
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报考院校申请专业技能测试单科免试。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30分计(如考生自愿选择参加了各高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则以两者分数较高的成绩计),但必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终按照总分(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排名,结合既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教育类型及待遇
学院属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试点院校。通过试点院校预录取并经过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9年8月31日-9月1日入学。
第十八条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院单考单招工作。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申诉渠道: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23-68315197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3-68315865 新生咨询QQ群号:
学院网址:http://www.***.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9年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