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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单招总则

2019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单招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05 03:38:00 解决时间:2019-05-0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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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统招院校(教育部代码:14238)。

学院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等领导人先后来院调研,给予高度评价。2015年以来,学院成功承办全国电梯安装工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学院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教育部命名为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被重庆市教委评为“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学院获得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全国行业竞赛一等奖4项,二等奖10余项,三等奖多项;获得市级以上职业竞赛奖项30余项;获得第二届、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铜奖、重庆市金奖各1项。华龙网、新华网、凤凰网、大渝网、人民网、《中国教育报》《重庆日报》《重庆卫视》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学院建设成绩。

学院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办学条件。学院占地903亩,位于重庆科学城、西部新城核心区、重庆“半小时经济圈”、重庆城市副中心--重庆双福新区。学院校舍面积29.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2亿元,实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596万元。学院全日制统招生达到10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478人,高级职称教师占31.8%,双师教师占53.9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56.9%。办学设施条件齐备,管理机构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办学质量优良。

学院建有能源与智能化特色专业集群。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发展理念,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立足重庆、依法办学,专业对接产业,服务能源产业、智能制造产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开办资源环境与工程、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等10个专业大类40个专业。电梯工程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油气储运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等4个专业被列为市级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工艺与管理、油气储运技术、供用电技术等5个专业被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向产教融合型深化的专业。

学院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坚持“共建、共享、共赢、共育”基本思路,与30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世界500强企业10余家、大型国有企业百余家。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深度融合,成立电梯学院,牵头成立“全国电梯职业教育联盟”;与上邦高尔夫俱乐部合作办学,成立混合所有制上邦高尔夫管理学院;校企共建光伏发电“校中厂”、新能源汽车4S店、新能源微网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等。校企双方共同参与专业设置、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师资培训、教材编写、实习实训、学生管理等教育教学活动,共同打造现代学徒制、订单班等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坚持文化育人、素质育人、创新育人。坚持“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办学宗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强化“学历教育+职业技能+素质拓展”,实施两个“无缝对接”(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无缝对接、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无缝对接),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扎实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先后被重庆市科委、市教委、市工商局授予“重庆市众创空间”、“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市级孵化园”等荣誉称号;被重庆市教委命名为“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获得第六届“外研社杯”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公共英语组特等奖、2016年重庆市第四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二等奖、2017年重庆市第三届大学生职场模拟招聘大赛二等奖、2016年重庆市第十九届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男子团体第一名、女子团体第四名等市级荣誉70余项。

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谱写新篇章。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全院师生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法规政策,坚守“自强,乐学,团结、进取”的校风,秉承“厚德、笃学、铸能、思源”的校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努力办好社会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更好服务国家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朝着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不断奋进!

第九条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1510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5-0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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