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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春季分类总则

2019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春季分类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3 00:15:00 解决时间:2019-03-0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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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统招院校(教育部代码:14238)。

学院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办学条件。位于重庆市双福新区。校舍面积29.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596万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专任教师47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占31.8%,双师教师占53.9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56.9%。学院办学设施齐备,管理架构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办学质量优良。

学院具有较高的社会美誉度和认可度。2015年,学院成功承办全国首届电梯安装工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学院获得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全国行业竞赛一等奖4项,二等奖10余项,三等奖20余项;市级以上职业竞赛奖项30多项;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铜奖、重庆市金奖各1项。被授予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教育部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等领导人先后来院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学院建有能源与智能化特色专业集群。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发展理念和“加快建设内陆之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发展要求,对接重庆市“8+3”行动计划对人才的需求,开设了资源环境与工程、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等10个专业大类40个专业。其中,电梯工程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油气储运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等专业被列为重庆市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工艺与管理、油气储运技术、供用电技术等专业被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向产教融合型深化的专业。学院与重庆科技学院等高校签订了对口支援与合作协议,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学院设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重庆市建设行业技能岗位鉴定站,更好培养应用型职业技能人才。

学院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坚持“共建、共享、共赢、共育”基本思路,与30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世界500强企业10余家、大型国有企业百余家。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深度融合,成立电梯与物联网学院,牵头成立“全国电梯职业教育联盟”;校企共建光伏发电“校中厂”、新能源汽车4S店、电梯物联网中心等产学研实践基地。校企双方共同参与专业设置、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师资培训、教材编写、实习实训、学生管理等教育教学活动,共同实施现代学徒制、订单班等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积极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体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为办学宗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强化“学历教育+职业技能+素质拓展”,实施两个“无缝对接”(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无缝对接、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无缝对接),坚持“准军事化管理”。学院先后被重庆市科委、市教委、市工商局授予“重庆市众创空间”“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市级孵化园”等荣誉称号;被重庆市教委命名为“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获得第六届“外研社杯”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公共英语组特等奖、重庆市第四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二等奖、重庆市第三届大学生职场模拟招聘大赛二等奖、重庆市第十九届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男子团体第一名、女子团体第四名等市级荣誉100多项。

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谱写新篇章。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全院师生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政策法规,坚守“自强,乐学,团结、进取”的校风,秉承“厚德、笃学、铸能、思源”的校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更好服务国家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朝着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不断奋进!

第九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条 我校油气开采技术与油气储运技术专业按“石油与天然气类”;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生物质能应用技术与节电技术与管理专业按“新能源发电工程类”;建筑设计与园林工程技术专业按“建筑设计类”实施大类招生,学生入学一年后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学校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说明:1、学费终以重庆市物价局审核为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0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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