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规则录取。
(2)同分(含比较小数位后)的排序规则为:有专业志愿者优先;然后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
(3)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类),直至录取满额;对所填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答案来源于:2019年重庆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2019年重庆科技学院本科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考生加分政策和投档规则,对进档普通文理类本科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