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业务指导。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专业课教师大部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和丰富的从业经历,聘任重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等高校和知名企业的专家学者、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学院专业设置紧密围绕服务城乡建设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打造建筑工程技术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建筑设计与规划类、交通与市政工程类、机电与车辆工程类五大专业集群,办学特色优势明显。先后与中交集团、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铁路成都局有限公司(原成都铁路局)、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维特根(中国)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交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等企业深度合作。
办学优势: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山地城市智能道路检测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
★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装配式建筑应用技术推广中心
★重庆市建筑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
★与澳大利亚高登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牵头成立“重庆建设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
★牵头成立“重庆智能建造职业教育集团”
★重庆市“文明单位”
★重庆市教委“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培训先进单位”
第九条 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 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1173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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