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程序:
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我校接到投放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我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我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普通类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符合照顾条件的中职类考生,录取时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计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2.排序原则:
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普高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
中职类招收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考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3.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4.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