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本科)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本科)始建于1971年,前身是重庆兵器工业职工大学,由长安、江陵、嘉陵、建设、长江、望江、西车、泸化等八所职大组成。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兵工职大的基础上改制成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教育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确定我校为重庆市首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2018年12月19日,教育部正式函复重庆市人民政府,确定我校为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改革试点单位,开展本科职业教育试点。学校标识码:。
学校位于重庆璧山区,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校园规划合理,依山而建,环境优雅,风景秀丽,建筑气势恢宏,教学设施完备,实训中心规模宏大,学生宿舍、体育场所、生活服务中心一应俱全,是宜居宜行宜学的优质校园。
学校实验实训中心下设第一实训中心(机械工程中心)、第二实训中心(中德汽车工程中心)、第三实训中心(智能制造工程中心),建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25个,其中校外顶岗实习基地66个,馆藏纸质图书72万余册。现有专任教师45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83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180人;“双师型”教师236人。近年来,学生在省部级及以上的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148项,其中获国家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22项;省部级一等奖16项、二等奖23项、三等奖51项。代表中国高职院校赴新加坡参加“第九届(新加坡)国际市场营销大赛”获佳创意奖;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在全国“挑战杯”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各一个;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机械部件创新设计与制造”二等奖。
第九条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942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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