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二路一号,
烈士墓校区:重庆市沙坪区童家桥街道壮志路2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99年,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南政法大学全面接管了学院,成为学院的投资者、举办者和管理者。2013年9月,四川泛美教育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斌鑫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重庆新元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由重庆新元投资有限公司独立举办。
学院作为泛美集团旗下重庆首家专业航空高职院校,积累了丰富的航空职业教育经验和雄厚的民航专家团队,学院将依托集团的教育资源优势和重庆的区域优势,致力于打造一所培养服务、运输、维修、飞行、创新人才为一体的专业航空职业学院,培养航空服务的高级人才、航空运输业的实用人才、航空制造业的维修人才以及通用航空飞行专业人才。
学院现独立使用占地面积349442m2(其中150000m2为租赁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用地,199442m2为学院新校区建设征地),校舍建筑面积69742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40563m2,行政办公用房2821m2,学生宿舍21558m2,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84万元。各类馆藏纸质图书29.8万册。
第九条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566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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