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
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且在报名时已选择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我市普高类考生和中职类考生,具备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市教育考试院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普高类
普高类中的高职专科招生、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组考方式等方面完全相同。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总分为750分。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2019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
2.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17日。
3.考试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二)中职类
一、高职专科对口招生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2.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测试:2019年3月16日上午。
专业综合理论测试:2019年3月16日下午。
专业技能测试:2019年3月9日-10日。
3.考试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综合理论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点院校牵头具体组织实施。
二、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实作。
2.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测试:2019年3月16日上午。
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确定,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的方式进行。
3.考试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由对接高校自行组织实施。
免试对象和办法
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我校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