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就业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概况:
学校于1956年建校,已有63年的办学历史,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业人才10万余人。
占地面积约1287.8亩,建筑面积约32.4万平方米。
教职员工747人,专任教师595人,有正高职称65人,副高以上职称22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356人,其中博士55人,双师型教师507人。
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第五届黄炎培杰出教师1人,市级教学名师1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重庆市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技术能手2人。
二级学院10个、专业52个。其中,国家示范专业等国家级专业9个,市级骨干专业等市级专业14个,现有高职在校学生14000余人。
第九条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25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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