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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秋季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9年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秋季招生章程组织机构及职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1 12:37:00 解决时间:2020-03-01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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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工部、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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