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实施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换录,不得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全国统考。
2.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依据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考试成绩予以录取。
3.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学校其它专业学习。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工部、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三)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监督电话:023-42889197),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2019年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面向社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