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师路143号(原交通街593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学校2003年12月经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办学基本条件:占地面积约549亩,总建筑面积约155610平方米,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10798人。教职工800多人,学校各种教学设施完善,教学仪器设备齐全。各类图书100多万册,并订有550多种中文学术期刊、“中知网学术期刊数据库”和“万方学术期刊数据库”等文献资料;学校建有设施齐全的学生公寓、食堂、体育馆、球类运动场和塑胶标准田径运动场等,校园网接入了教育网和电信网,为教学和学生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第九条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60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2019年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高职单独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