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200分、250分,满分450分。专业综合理论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200分、250分,满分450分。专业综合理论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2)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安排在2019年3月16日上午进行;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安排在2019年3月16日下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安排在2019年3月9日-10日进行;考生须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3)免试对象和办法
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学院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学院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
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学院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学院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