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院校扩招100万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12号)精神,为顺利完成学院2019年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工作(以下简称“单独招生”),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ChongQingIndustry&TradePolytechnic)。
第三条学院成立时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1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第四条法人代表:宋正富。
第五条学院国标代码:12606。
第六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组织机构:学院设立有招生委员会,研究和制定学院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系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组成,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
第九条常设机构: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等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监督机构:学院设立有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积极支持、配合学院开展招生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由学院纪委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组长。
2019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高中阶段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