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可按照申请条件在重庆工程学院阳光招生网(zs.***.cn)相关链接如实申请,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二)网上申请完成后,按照学校要求将相关贫困证明资料(复印件)、填写好《新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邮寄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初审,学校收件截止时间为8月22日前。邮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重庆工程学院招生办收,联系电话:023-62846626邮编:400056。
(三)学校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统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复核,终评审出符合颁发新生助学金条件的新生,在新生开学报到注册时发放资助金,用于直接抵扣新生学杂费。
(四)学生在申请新生助学金过程中,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追回所受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重庆工程学院新生助学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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