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渝教招发〔2016〕1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程学院。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南泉校区: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双桥校区: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九条学校简介:
重庆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以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为特色,经济管理和人文艺术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建于2001年,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高职院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有南泉和双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765亩,现有6个专业二级学院,开设有21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15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2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93(教授53人,副教授24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专任教师576人(博士56人,硕士520人),“双师型”教师540余人,占专任教师总数65.8%。学校建有各类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设施及一批市级科研基地,并和一大批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内外实习基地及行业学院,能满足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一大批优秀毕业生被众多世界500强企业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部队所录用,部分毕业生继续深造就读了研究生,还有部分自主创业者成为了优秀企业家。
学校是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动漫游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众创空间、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青年创新创业学院教学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微企创业孵化园、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设立有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软件与人工智能学院,学校建有3个市级研究中心――重庆市数字影视与新媒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华文化动漫研发传播中心、金融大数据智能应用重庆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第十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