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我院将实行择优差额录取。
3、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标准化后(标准化公式:初试总成绩÷500×100)占50%,标准复试成绩占50%,以终考试成绩(终考试成绩=标准初试总成绩×50﹪+标准复试总成绩×50﹪)进行排序(按学科、专业分别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总分折合为百分制)低于60分;
(2)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低于60分者;
(7)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4、我院将及时张榜公布复试结果;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2019年6月中旬以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对于拟录取考生,学院会及时给非定向考生发“调档函”。每位复试考生必须留准确的通信地址,以便能准确邮寄录取通知书。
5、对各类研究生录取的同时,我院将及时确定第一学年奖助金等级标准。奖助金等级以考生终考试成绩为依据,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确定。
2019年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硕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