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彭静
成员:黄萍 李红 李永毅 毛凌滢 邹晓玲 辜向东 何建华
2.复试小组
外国语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
3.招生指标
目前我院获得学术型硕士生招生指标42名(已接收推免生9人)、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指标53名(已接收推免生10人),国家专项计划1人。
4.复试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及其他说明
我院复试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侧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发展潜力、语言应用能力的考察。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复试将分成二外听力及口语(教育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为英语听说,翻译硕士为英语听力)(满分30分)、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100分)等3个部分进行。复试3个部分均须及格(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仅针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
5.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结果。
6.申诉渠道
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外国语学院 023-65678515
7.学费及资助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
我校根据相关政策执行以奖励优秀为导向的奖助金制度,奖助金标准及比例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业奖学金等级的评定只计算初试和复试的专业成绩,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排名分配第一学年的奖助金等级。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按教育部财政部发《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5]4号)的精神,享受A等学业奖学金和足额国家助学金。
2019年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招生指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