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彭静
成员:黄萍 李红 李永毅 毛凌滢
2.复试小组
外国语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
3.复试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及其他说明
我院复试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侧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发展潜力、语言应用能力的考察。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复试将分成二外听力及口语(教育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为英语听说,翻译硕士为英语听力)(满分30分)、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100分)等3个部分进行。复试3个部分均须及格,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结果。
5.申诉渠道
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外国语学院 023-65678515
2019年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