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秘密,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并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进行复议,若考生对考核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5102508 监督电话:023-65112451
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
2018年5月13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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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 芜湖市地区卫校 | 2 | -- |
生物工程 | 武汉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 -- | -- |
生物工程 | 沈阳市化工学校 | 四年 | -- |
生物工程 | 郑州华信学院 | -- | -- |
生物工程 | 河南机电学校 | -- | -- |
生物工程 |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 2 | -- |
2019年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监督及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