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导师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等两种招生形式的合格考生进行综合考察并参考终考试成绩后录取考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学院下达指标。导师向学院提供书面录取意见,对不予录取的合格考生也需要提供公正、客观的不录取理由。
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并由学校公示。
答案来源于:2019年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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