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秘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5102508 监督电话:023-65112451
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6日
答案来源于:2019年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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