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③体检不合格者;④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⑤心理普测不合格者。
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即视为复试不合格)。
2019年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