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02471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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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2日
2019年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