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依据本年度博士招生名额,统筹考虑学科发展与平衡等因素,针对不同类型的考生采取分类排序的方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2.拟录取人员成绩及名单公示期满后,提交学校研究生院。
3.学院2019年学历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6327、023-65120702,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形成复议决定。若考生对复议决定还有异议,由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9年学历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二O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2019年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学历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成绩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