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面试成绩单项低于60分(加权计分前,百分制)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未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4、实行研究生全收费制度,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重庆大学执行以奖励优秀为导向的学业奖学金制度,奖学金标准及比例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19年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