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为复试环节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其中专业笔试40分,综合面试40分,英语笔试20分)
(2)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始成绩按以下权重相加。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5%+ 复试总成绩×45%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②体检不合格者;
③复试专业笔试、面试低于24分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④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科目中有一门低于60分者;
⑤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3、实行研究生全收费制度,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重庆大学执行以奖励优秀为导向的学业奖学金制度,奖学金标准及比例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全日制非定向统考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金等级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学科、按比例进行分配确定。
2019年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