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分配给我院的2019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42名(学术型博士42人,其中含药学院挂靠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博士点名额2人),我院已接收学术型直博生1名。学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申请材料审查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由导师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若考生的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学院向学校提交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汇总表。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按要求公示无异议,且录取数据经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9年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