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需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投诉(联系电话:023-65678938),对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
3、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6号)”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678938刘老师罗老师张老师
023-65678470陈老师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9-03-29
2019年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