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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

2019年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5 11:39:00 解决时间:2019-03-29 22:40

满意答案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复试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由高到低在学校下达招生指标内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50%+面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答案来源于:2019年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29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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