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实行复议制度,若考生对相关结果有异议的,一律报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复议。考生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述。申述电话:023-65112744。
3.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5112743。
未详尽事项,由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考生成果及获奖清单.xlsx
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9日
答案来源于:2019年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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