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时间为4月3日上午9:00开始,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复试地点见学院张贴栏。复试费用100元/人,复试费请于4月2日16点前交至学院A区主教1216。
未按时缴纳相关考试费用,不得参加复试。
(1)复试内容
①专业基础:结合考生申请材料(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对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及已具备的科研基础水平进行考查。
考生须在复试前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科研成果及获奖清单(单张A4纸打印,见附件),并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若无可不提交。提交时间:4月2日16点前,地点:主教1213办公室。
②专业综合: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重点针对考生的博士研究计划,对考生的专业认识与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查。
③综合面试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复试形式:考生准备约6—8分钟的PPT展示(包括英文自我介绍;自选中文或英文进行个人学科背景、博士研修计划等介绍),专家组提问。
(3)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体检。
复试体检在我校A区、 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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