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
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即视为复试不合格)。
2019年重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