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学硕士
1.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填报研究方向志愿表。志愿表共设置五个志愿,第一志愿为初试报名时所报志愿,该志愿不能放弃或更改;第二至第四志愿为调剂志愿,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依次填报。
2.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志愿调剂,以及是否愿意调剂到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
3.如考生未按以上规则填写志愿,所填志愿表视为无效,考生志愿仅为初试报名时志愿且无法调剂。
4.调剂志愿不再安排面试,所有考生按照一次面试成绩计算总分。
(二)法律硕士
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可自愿填报学习方式调整志愿。自愿调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再安排面试,按照一次面试成绩计算总分。
本细则所称调剂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上线的考生在研究方向或专业上的调剂,具体调剂政策另行通知。
2019年重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第一志愿报考并上线的考生请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也不以其他任何方式通知上线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