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在4月上旬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初试合格线,未达到初试合格线考生复试成绩无效。
我院按照所报考导师的生源公布考生总成绩排名,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统一排名。所有考生拟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答案来源于:2019年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9年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监督与申诉类似问题答案